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培训考核机构: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建人〔2019〕5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491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9〕70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要求,我厅明确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作为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综合服务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放管服”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建筑工人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时间
从本文印发之日起,各培训考核机构应按我厅核准的培训考核职业(工种)范围积极组织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工作的开展,其他职业(工种)培训考核按本文要求执行。
二、培训考核管理信息系统
各培训考核机构培训、考核及发证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信息系统向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申报。
三、培训考核工作程序
为保证我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有序衔接开展,各培训考核机构应按《广西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程序》(见附件)进行。
四、联系方式
培训考核机构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注册管理科反馈,联系人及电话:胡劲,0771-5583212、5583519。
附件:广西建筑工人培训考试工作程序 .docx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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