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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设计方案招
标)评标办法前
附表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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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70 %(取 70%~10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30%(取 0~30%)。【备注:①由招标人决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区市级比例,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②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100%,各设区市的
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③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查询后计分。如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 0,考虑到 0 不能作为除数,此时应选择该市最高的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代替,此设计企业可不为此次投标人。如,甲、乙、丙投
标企业项目所在地市级评分为 0 分,-5分,-10 分,该市最高的勘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 20 分,市级诚信分得63权重为 30%,则各投标人市级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为:甲:0/20x100*30%=0 分;
乙:-5/20x100*30%=-7.5 分,丙:
-10/20x100*30%=-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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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通知》,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实力分”涉及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的,评标时设计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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