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18﹞18号)精神,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市民改善居住环境,提高职工既有住宅居住品质,减轻加装电梯给缴存职工带来的经济压力,贺州市公积金中心全面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服务工作。目前贺州市是广西唯一成功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城市,共办理了6笔业务、金额10.82万元。
贺州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主动深入城区老旧小区进行调研,了解群众需求,于2019年2月22日,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贺金管发〔2019〕5号),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纳入了公积金使用范围,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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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缴存职工尽快享受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贺州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与已经加装电梯的小区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了群众需求。同时,利用周末的时间,中心提取科党员带头走进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小区,为小区居民重点宣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宣传和引导群众使用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公积金APP办理业务。
据了解,目前,贺州市全市已有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小区等22栋楼加装电梯,涉及住户200多户。 (贺州市公积金中心 欧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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