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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390提案答复的函(桂建函〔2019〕335号)
2019/8/23 10:56:4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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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19〕335号

黄秀峰等3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执法力度,保障教学科研的建议”,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通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以保障学校教学科研活动安全的建议,与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的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理念相吻合,我们正在落实。

  一、我区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

  占道经营一直是城管执法工作的重点。长期以来,全区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不断加强城管巡查检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违规占道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讲透政策要求,讲明违法事实,讲清安全隐患,劝导其主动整改、合法经营;对屡次批评教育仍不主动整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发现未取得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学校周边的市容问题主要是无照经营、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等多方面问题,监管责任主要涉及商务、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多部门。要彻底解决学校周边的市容乱象,必须加强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实现疏堵结合。我们将建议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合理规划,通过设置便民商业街、早市晚市临时经营点,配套完善市场管理和服务,引导经营者在规范经营活动,同时,在审批经营许可过程中,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审核经营场所,从源头上避免占道经营情况发生。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打击力度,将违规经营行为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联合惩戒,提高违规经营成本,增强经营者自我约束。

  关于学校周边存在的占道搭建“商铺”问题,属于违法建设事项。目前百色市规划职能已划转至百色市自然资源部门,违法建设治理职能也已相应划转到自然资源部门。我们将建议由百色市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联合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存在的违法建设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你们提出的“规范管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严格执法”“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和“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等建议,对于清除学校周边的占道经营和占道停放机动车问题具有较强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采纳你们的意见,继续做好学校周边的市的容环境整治工作。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智慧城管建设,推动城市管理加快向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变,逐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执法格局,把城管执法重心真正下沉到基层、责任压实到一线。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第一时间发现学校周边市容问题并进行取证,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式第一时间进行问题处置,减少不良影响。深入推行城市管理共建共治共享发展理念,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民参与共建共管,形成多元治理格局,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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