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9〕333号 签发人:汪夏明
曾健清等10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贵港市港南区桥圩特色小镇政策支持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我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加大对贵港市港南区桥圩特色小镇政策支持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基本情况
自国家部署开展特色小镇培育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出台文件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快推动。2017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广西特色小镇培育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4号),全面启动我区特色小镇培育工作。2018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45个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名录(其中14个为国家级特色小镇)。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各小镇产业策划研究和核心区建设规划通过了自治区级审查,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筹措资金超过600亿元,其中有17个小镇推动迅速,核心区项目建设总计完成投资180余亿元,通过了培育阶段十五项指标的验收评估,转入建设阶段。近期,我厅按照《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动态评估细则》要求,对仍处于培育阶段的28个特色小镇开展了首次动态评估,有16个小镇评定为合格。
二、贵港市自治区级特色小镇培育情况
贵港市港北区电动车小镇、港南区温暖小镇、桂平市运动服智造小镇、平南县节庆装钸品小镇均已列入首批广西45个特色小镇培育名录。港南区温暖小镇作为“中国羽绒之乡”,已形成了遍布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销售网络,产业技术装备具备国际领先水平,2018年羽绒产业产值达57.1亿元,羽绒销量占全国羽绒总销量的28%,占世界总销量的18%。温暖小镇以柔暖羽绒、和暖温泉、香暖富硒、红暖老区等四大温暖元素为核心,已建设成为以羽绒产业为集群,兼具富硒农产品生产、旅游和红色教育为一体的特色小镇。经过一年多的培育,小镇羽绒谷、铜鼓湾温泉等项目进展顺利,小镇培育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关于加大对贵港市港南区桥圩特色小镇政策支持的问题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2017〕9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文件相关规定条件,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纳入自治区级特色小镇培育名单的镇,自治区财政总体上按照2000万元/镇的标准安排奖励资金,并根据各特色小镇近年所获补助情况实行差异化补助。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此前已获得过自治区本级财政特色小镇培育补助1800万元。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厅累计下达桥圩镇特色小镇培育补助资金1000万元,剩余的800万元将根据其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综合因素考虑并下拨。
目前,自治区对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的是项目法管理模式,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在积极做好特色小镇建设培育工作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照自治区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进一步加强与专项资金管理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积极争取相关资金对该镇产业项目的支持。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对温暖小镇的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产业发展指导和支持,力争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