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2019〕58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起草了《关于公布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于2019年8月20日前邮寄或送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陆培永,联系电话:0771-2260029,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806室,邮编:530028。
附件:关于公布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公布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