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9〕276号 签发人:汪夏明
李安洪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我厅商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争取逐年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009年—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累计下达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指标163.3万户、中央补助资金135.31亿元,自治区落实配套资金203.05亿元,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2.6万户,完成投资865亿元,解决了近700万户农村贫困群众安全住房需求。其中,2018年中央户均补助1.4万元;自治区、市、县三级合计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1.6万元、其他3类人户均0.45万元。
在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我厅十分关注合浦县危房改造工作,在政策和补助资金上予以倾斜安排,促进了合浦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2009-2018年,累计安排合浦县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资金37891.51万元,下达改造任务22686户,解决了9万群众的住房安全需求。据统计,截至2019年3月,合浦县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还有95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74户,改造任务仍非常艰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合浦县推进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尽早解决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需求。一是加快落实自治区本级和市、县补助资金,尽快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二是指导合浦县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三是积极向国家部委等争取,进一步提高标准。同时,也建议合浦县采用自建、援建、帮建、统建等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完成建房,并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