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便函〔2018〕1085号
区直房改办:
你办《关于请予尽快明确区直单位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纳入国家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的函》(区直房改函〔2018〕6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直属单位棚户区改造建设实际,因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广西农科院项目等8个项目3847套项目推进困难,同意将上述项目调整为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凯业花园一区二期)项目、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区)项目等9个项目共4078套。其中,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凯业花园一区二期)项目、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区)项目、广西药用植物园(绿园小区二期)项目、广西公路技工学校项目、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南宁市二十六中学)项目等5个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共2002套已列入自治区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2015年度国家任务计划;人民银行广西分行(津头小区)项目、人民银行广西分行(南湖小区)项目、南宁市被服厂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项目等4个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共2076套增补列入自治区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项目开工列入2019年统计口径。
二、请你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工作,落实项目建设实施各项要求,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建成并交付使用;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提款进度与建设进度相匹配,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要求,因项目推进缓慢或提前提款造成资金闲置和利息浪费的,自治区将列为审计发现问题予以重点督办,并纳入对各市、各有关单位的约谈和问责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