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你委《关于调整崇左市天等县“乡改镇”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崇建报〔2018〕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天等县福新镇政府所在街道和福星村挂榜街两旁房屋立面改造项目以及休闲文化广场项目中的“休闲凉亭、中心喷泉假山”建设内容;将镇区主要街道排污工程、福新镇区亮化工程、福新镇政府所在街道和福星村挂榜街人行道建设工程整合成福新镇“乡改镇”道路工程。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1020万元。
二、请你委及时督促相关地方,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加快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