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文件通知-->住房保障-->详细信息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将钦州市钦州港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自治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复函( 桂建便函〔2018〕351号)
2018/5/9 16:57:11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字体:  】【颜色: 绿

 桂建便函〔2018〕351号

钦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你委《关于请求将钦州港棚户区改造项目金鼓安置小区工程纳入自治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请示》(钦市建报〔2018〕12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我厅同意将钦州市钦州港棚户区改造项目金鼓安置小区工程项目共1928套纳入自治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其中,钦州港新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E期工程项目422套列入2018年国家任务、F期工程项目926套列入2019年国家任务、G期工程项目580套列入2020年国家任务。

    二、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实施要求,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提款进度与建设进度相匹配,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确保项目及时建成并交付使用。

    三、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要求,因项目推进缓慢或提前提款造成资金闲置和利息浪费的,自治区将列为审计发现问题予以重点督办,并纳入对各市约谈和问责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8日

   

分享: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