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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全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桂建墙改〔2018〕3号)
2018/3/16 9:25:2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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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墙改〔2018〕3号


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墙改办:

    为加强我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质量动态管理,强化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管力度,自治区墙改办于2017年组织开展了全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现将检查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范围和对象。各市、县(市)辖区内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在建建筑工地;取得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的墙材产品及在建建筑工程所采用的新型墙体材料。

    (二)抽查方式和检测依据。2017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由自治区本级、设区市和县(市)墙改办开展,分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抽查检验。检测依据按照国家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测程序规范,抽验方式均采取现场随机抽样方式,符合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抽查内容。

    ⒈ 抽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包括:力学性能(强度等级);耐久性能(抗风化性能、干燥收缩值或干燥收缩率、泛霜、石灰爆裂、吸水率、碳化系数和软化系数);节能性能(孔型孔洞率和孔洞排列、干密度和密度等级、导热系数);安全性能(放射性)等项目。

    ⒉ 检查生产企业落实产品标识,是否配备出厂合格证以及生产企业是否配备检验室等情况;建筑工地是否使用带有产品标识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⒊ 抽查烧结多孔砖和烧结空心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等四大类墙体材料产品质量。

    (四)抽查情况。各市、县(市)墙改办均能按照《关于市县本级开展2017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抽查的通知》要求,周密组织,制定抽查方案、落实抽查工作专项经费、统筹工作计划、严格抽查程序。各地通过2017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抽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状况以外,还针对企业生产源头、产品质量意识、建筑工程应用监管、产品标识机制管理、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企业检验室示范项目建设、产品质量公告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下一步监督管理措施。

    二、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分析

    (一)自治区本级抽查。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抽查主要对南宁、柳州、梧州、北海、贵港、玉林、百色、河池、崇左等9个设区市及所辖部分县(市)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和建筑工地现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进行现场抽查,共抽查了121家企业、121批次产品。自治区本级抽查检测质量分析情况具体数据见表1、2。

    表1  自治区本级抽查企业数量及抽样检验产品批次统计情况表

抽查企业数量

抽样检验产品批次

总数

121家

总数

121批次

其中

烧结砖类企业

84家

其中

烧结多孔砖

84批次

混凝土砌块类企业

27家

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

27批次

蒸压制品类企业

6家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6批次

墙板类企业

4家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

4批次

 

 

 

 

 

 

 

表2   自治区本级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分析表

产品种类

抽样检验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烧结砖类产品

84

57

27

68

混凝土砌块类产品

27

22

5

81

蒸压制品类产品

6

6

0

100

墙板类产品

4

3

1

75

全部检验批次

121

88

33

73

 

 

 

 

 

 

 

    (二)市县本级抽查。2017年度各市、县本级共抽查墙材企业及建筑工地335家(个)、335批次产品。各市本级抽查检测质量分析情况具体数据见表3。

    表3   市本级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分析表

城市

企业抽查总量

烧结类

砌块类、蒸压加气类

总数

合格数

合格率(%)

总数

合格数

合格率(%)

总数

合格数

合格率(%)

南宁

62

52

83.8

29

20

69

32

31

96

柳州

31

28

90.3

15

13

86.7

13

12

92.3

桂林

35

34

97

29

28

97

6

6

100

梧州

5

5

100

4

4

100

1

1

100

北海

12

12

100

2

2

100

10

10

100

防城港

3

2

66

2

1

50

1

1

100

钦州

36

26

72.2

23

14

60.8

13

12

92.3

贵港

14

3

21.4

11

0

0

3

3

100

玉林

36

30

83

25

18

72

11

11

100

百色

13

11

84.5

10

8

80

3

3

100

贺州

25

24

96

43

35

81.3

5

3

60

河池

20

17

85

10

7

70

10

10

100

来宾

10

8

80

10

8

80

崇左

33

15

45.4

14

3

21.4

19

12

63.1

 

    (三)主要性能抽查情况与比对。

    ⒈ 按照产品现行国家标准、抽查实施规范检验项目统计分析。自治区本级抽检的121批次新型墙材产品当中,尺寸外观合格率为88%,力学性能合格率为95%,耐久性能合格率为99%,节能性能合格率为79%,安全性能合格率为100%。具体数据见表4。

表4  产品质量合格率按检验项目统计分析表

检验项目

抽样检验批次(批次)

合格批次

(批次)

不合格批次(批次)

合格率(%)

尺寸外观

121

106

15

88

力学性能

115

6

95

耐久性能

120

1

99

节能性能

95

26

79

安全性能

121

0

100

 

    ⒉ 各类产品不合格项目统计分析。不合格产品分别为烧结砖类、混凝土砌块类和墙板类三种产品。烧结砖类产品尺寸外观项目不合格率为18%,节能性能项目不合格率为31%;混凝土砌块类产品力学性能项目不合格率为19%;墙板类产品力学性能、耐久性能项目不合格率均为25%。具体数据见表5。

表5  各类墙材产品不合格项目统计分析表

产品种类

检验项目

抽样检验批次(批次)

合格批次

(批次)

不合格批次(批次)

不合格率(%)

烧结砖类产品

尺寸外观

84

69

15

18

力学性能

84

0

100

耐久性能

84

节能性能

58

26

31

安全性能

84

0

100

混凝土砌块类产品

尺寸外观

27

27

0

100

力学性能

22

5

19

耐久性能

27

0

100

节能性能

27

安全性能

27

墙板类

产品

尺寸外观

4

4

0

100

力学性能

3

1

25

耐久性能

3

1

25

节能性能

4

0

100

安全性能

4

0

100

 

 

 

 

 

 

 

 

 

 

 

 

 

 

 

 

 

 

    ⒊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抽查与2016年比对情况。2017年度抽查的4类产品中,总的产品质量合格率比2016年下降了8个百分点。其中,烧结砖类产品质量合格率下降了8个百分点,墙板类产品质量合格率下降了25个百分点,普通混凝土砌块类和蒸压制品类和合格率保持不变,分别为81%和100%。总合格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烧结砖类和墙板类产品质量波动较大,其中,烧结类产品不合格主要涉及节能性能指标的孔型孔洞率及孔洞排列和干密度级别项目;混凝土砌块类不合格主要存在力学性能指标的强度级别项目;而墙板类存在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两方面质量问题。具体数据见表6。

    表6  2016-2017年度产品质量合格率比对统计分析表

年度

产品种类

抽检批次(批次)

合格率(%)

2016年

烧结砖类

47

70

79

81

普通混凝土砌块类

16

81

蒸压制品类

4

100

墙板类

3

100

2017年

烧结砖类

84

121

68

73

普通混凝土砌块类

27

81

蒸压制品类

6

100

墙板类

4

75

    三、产品标识、出厂合格证、配备检验室抽查结果分析

    经对自治区本级抽查的121家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落实产品标识、出厂合格证及配备检测试验室等情况检查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 落实产品标识管理方面。本次抽查的121家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当中,共有79家生产企业已落实产品标识,落实率为65%,其中,烧结砖类生产企业65家,落实率为77%;混凝土砌块类生产企业9家,落实率为33%;蒸压制品类生产企业2家,落实率为75%;墙板类生产企业3家,落实率为75%。四种类型的生产企业落实率排名依次为:烧结砖类、墙板类、普通混凝土砌块类、蒸压制品类。

    (二)配备出厂合格证方面。本次抽查的121家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当中,共有105家生产企业已配备出厂合格证,配备率为87%,其中烧结砖类生产企业71家,配备率为85%;混凝土砌块类生产企业25家,配备率为93%;蒸压制品类生产企业5家,配备率为83%;墙板类生产企业4家,配备率为100%。四种类型的生产企业配备率从高到低的排列依次为:墙板类、混凝土砌块类、烧结砖类、蒸压制品类。

    (三)配备检测试验室方面。本次抽查的121家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当中,共有16家生产企业已配备检测试验室,配备率为13%,其中烧结砖类生产企业12家,配备率为14%;混凝土砌块类生产企业1家,配备率为4%;蒸压制品类生产企业3家,配备率为50%;墙板类生产企业配备率为零。四种类型的生产企业配备率从高到低的排列依次为:蒸压制品类、烧结砖类、混凝土砌块类、墙板类,具体数据见表7。

    表7   产品标识、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室落实统计分析表       

抽查企业数量(家)

产品标识

产品出厂合格证

试验室

已落实(家)

落实率(%)

已配备(家)

配备率(%)

已配备(家)

配备率(%)

121

79

65

105

87

16

13

企业业种类

烧结砖类

84

65

77

71

85

12

14

混凝土砌块类

27

9

33

25

93

1

4

蒸压制品类

6

2

33

5

83

3

50

墙板类

4

3

75

4

100

0

0

城市区域

南宁

35

29

83

35

100

4

11

柳州

3

1

33

3

100

1

33

梧州

9

9

100

3

33

3

33

百色

16

8

50

14

88

1

6

河池

8

5

62

5

62

3

38

崇左

27

15

56

25

93

0

0

贵港

2

1

50

1

50

1

50

北海

11

5

45

9

82

1

9

玉林

10

6

60

10

100

2

20

    (四)产品标识、出厂合格证及配备检验室抽查与2016年比对情况。2017年度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标识落实率为65%,比2016年下降了22个百分点;产品出厂合格证配备率为87%,比2016年上升了36个百分点;检测试验室配备率仅为13%,比2016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企业产品质量意识淡薄。一方面是企业对新工艺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开发认识不足,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对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不高,对国家政策法规、产品质量标准不了解,对生产环节质量把关不严,企业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等原因,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

    (二)产能过剩与落后生产工艺产能并存。随着国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部分地区墙材产品市场需求量出现下降,出现了墙材产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或减少工艺环节,导致市场恶性竞争,降低了产品品质,未能体现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优质优价。

    (三)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缺失。企业尚未真正建立生产设备管理、生产工艺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生产现场管理、装卸运输管理等制度,企业配备检测试验室的比例不高,造成产品质量监控能力不强,产品标识、品牌意识薄弱,产品合格证执行不到位等原因也直接导致产品质量不高。

    (四)部门监管存在脱节。行业质量管理和约束机制仍然乏力,市场监管不力、联合执法能力不强、部门执法机制尚未建全。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创新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监管工作方式,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一方面,要加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工作,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培养企业产品质量意识,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生产源头和建筑工地产品质量监管,杜绝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墙体材料进入建筑工地,继续开展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抽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情况,并公布抽查结果。对进入建筑工地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出厂合格证严格检查。自治区本级将于2018年开展两次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二)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开展检验室建设,完善和配套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继续加大新型墙材生产企业从业者的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培训,全面提升全区新型墙体材料行业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工作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网络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的墙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好、产品优、档次高的优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及生产企业,曝光档次低、质量差的劣质墙体材料产品,打击违法行为,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对于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企业所在地墙改办要将抽查结果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产品不合格企业及采用不合格产品的工地列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诚信考核记录。

    (五)各地墙改办要及时组织召开质量监督、建设管理、项目工地、监理、生产企业参加的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分析会议,提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督促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及时整改,整改情况需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墙改办备案,并抄送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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