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8〕106号
陆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请示》(陆政报〔2018〕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我厅原则同意玉林市陆川县申报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共计3000户,其中,纳入2018年国家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500户,2019年国家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500户(含2018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000户),2020年国家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000户。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建保〔2017〕226号)要求,对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资金继续予以支持;对红线范围外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停车库(场)等基础设施,重点支持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项目。
三、请你县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实施要求,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确保项目及时建成并交付使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