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便函〔2018〕122号
梧州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将梧州市长洲岛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和藤县藤州镇田寮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我市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请示》(梧棚报〔2018〕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我厅原则同意梧州市长洲岛棚户区改造(一期)、藤县藤州镇田寮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共计1955户纳入自治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其中,长洲岛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纳入2018、2019年国家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各300户,纳入2019年自治区新增任务900户(2020年结转为国家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藤县藤州镇田寮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2019年国家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220户(含2018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20户),纳入2019年自治区新增任务235户(2020年结转为国家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建保〔2017〕226号)要求,对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资金继续予以支持;对红线范围外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停车库(场)等基础设施,重点支持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项目。
三、请你办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实施要求,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确保项目及时建成并交付使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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