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2017年
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
认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商务总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号令)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行业)管理办法》(桂经技术〔2008〕395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我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工作。
二、申请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需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号令)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行业)管理办法》(桂经技术〔2008〕39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认定评价的企业必须如实填报申报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认定条件和评价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工作,重点审查申报企业是否具有企业技术中心的条件、财务及税收提供的相关证明是否真实可靠,并在企业申报材料一栏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央和区直管理企业申报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需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六、申请评价(复评)的企业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10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厅科技处。
七、具体会务工作委托广西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负责。文件附件请从广西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网站http://www.gxjskjyjzjnxh.net“文件通知→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联 系 人:蓝玉萍
联系电话:0771—2264212、13978825008
邮 箱:289125871@qq.com
附件:1. 复评单位名单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业评价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复评)指标体系(施工企业)
5-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复评)指标体系(勘察设计企业)
6.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业认定(初评)企业技术中心指标体系(施工企业)
6-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业认定(初评)企业技术中心指标体系(勘察设计企业)
7.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需提供的附件
8.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2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行业)的通知(O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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