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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从源头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
2012/3/27 10:51:48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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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山东省通过制订实施《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发挥有形建筑市场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监管平台等作用,确立有形建筑市场的法律地位,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

2011年,山东省实际招标13082项,造价2597.04亿元,其中公开招标10038项,造价1957.68亿元,应招标工程实际招标率、应公开招标工程实际公开招标率均达到99%。

据介绍,在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招标投标活动主体众多、构成复杂,招标人和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想方设法规避招标或者不招标,任意改变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将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招标投标活动不规范,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权钱交易、“暗箱操作”时有发生。

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应当进入工程所在地的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有形建筑市场应当具备交易场所、信息服务、监管平台等条件,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有形建筑市场的设立和审批,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同时,办法也对招标人行为进行了规范,对工程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了细化,对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条件、审批部门予以明确,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资格审查方式的选择以及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耿庆海 刘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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