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党〔2008〕10号
广西建设系统各委局,广西建工集团,各有关单位: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地震后,全区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心系灾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急灾区之所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踊跃捐款,竭尽全力为灾区人民多做贡献,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广西分公司等10家单位表现突出,顾全大局,积极响应自治区建设厅的号召,迅速调集10台大型机械,并抽调40余名施工技术人员参加广西建设系统抗震救灾救援队,紧急赶赴四川省绵竹市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5月21日至6月21日,救援队在四川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体队员视灾情如命令,视时间如生命,行动迅速、组织有力,不顾个人安危,克服重重困难,每天冒着余震、塌方、落石、泥石流等种种危险,全力做好救灾工作。在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置受灾群众、清理废墟、重建家园等工作中,工作出色,成绩显著,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灾区人民做出了贡献,体现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为我区建设系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建设厅党组决定:对参加广西建设系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队的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周家斌等2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全区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以人民利益为重、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奋不顾身、不畏艰险的精神;学习他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党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