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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指南
2006/12/24 1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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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奖的项目,应是获地、市(区辖市)或厅(局)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项目。

    二、各申请单位按时将以下材料报送《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1、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申报表(3份);
    2、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资料(3份);
    3、其他有关附件材料(1份)。

    三、《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召开会议,对申请报奖项目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入选项目。

    四、评委会对入选项目,逐轮进行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初步评选出获表扬、三等、二等、一等奖的项目。

    五、评委会对获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现场回访复查。

    六、评委会将确定的评选结果报送区建设厅。

    七、区建设厅审核后,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从中择优上报建设部,参加全国相应奖项的评选。

    八、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2年组织评选一次(逢单年进行)。

    上述评选程序,适用于广西“四优”(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标准设计、优秀计算机软件)奖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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